陕西专员办2009年公务员招录
审理工作岗位笔试考试大纲
一、考试性质
笔试是针对审理工作岗位应具备的会计知识、财经理论、会计实践能力及计算机专业知识等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的加试,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能力,以胜任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事后审核审理工作需要。
二、考试方式
1.考试为闭卷。
2.试卷满分为100分。
3.考试时间为120分钟。
三、成绩比重
审理工作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25%。
四、考试范围
1、对会计知识的掌握程度;
2、财经理论与会计实践结合运用的水平;
3、计算机操作应用水平;
4、综合分析问题、解决问题的能力;
5、文字表达和财经应用文写作能力,以规范、简练的文字表达观点的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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